5月7日下午,在山东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唐倩的主持下,周某某等人、山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历城区某办事处达成和解协议,两起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标志着山东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诉外调解工作步入实质化。
2020年1月9日,周某某等人与某办事处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周某某一方承租商业用房一处,租期十年。合同签订后周某某一方如期支付500余万元及保证金50万元。后因疫情防控影响,房屋使用受到严重影响。周某某与办事处一方就合同后续履行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周某某遂向对方发出通知,要求解除合同。因双方就租金和保证金的退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月6日,历城区法院受理此两起案件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根据历城区法院要求,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唐倩进行诉前调解。唐倩在在调查并听取双方意见后,发现双方主要分歧在于租金和退还保证金问题,于是针对疫情是否为不可抗力,终止合同是否违约等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使双方从法律层面认识到各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享有的权利。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提出了调解建议,促使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并就调解协议向历城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