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洪明,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政法学院教学名师,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负责人,“山东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法学论坛》特邀编审。现主要从事经济法、房地产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多家全国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参编教材多部,主持和参与了多项省部级课题。
主要教育和工作经历:
1. 2016.4—2017.4 参加“双百”计划挂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2. 2010.09~2014.06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研究生;
3. 2002.07至今,山东政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研究;
4. 2000.09~2003.06,山东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
5. 2017..4至今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6.1981.09~1985.07,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主要研究领域:
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等
主要科研成果:
论文:《论劳动合同的不平等性》(《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8年第2期全文转载);《我国食品安全制度检讨与重构
-------以《食品安全法》颁布为背景》(《法学论坛》2009年第3期);《论房地产干预的法律理念》(《法学论坛》2011年第2期,);《论法律责任宽恕的善行替代》(《政法论丛》2016年第6期)。
专著《风险社会背景下食品安全综合规制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2月版);教材《经济法案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参编);教材《合同法》(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参编)。
承担课题:
主持研究:食品安全预防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法学会编号:CLS(2012)D164);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检讨与重构(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重点课题2009RKA419);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问题研究(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5CFXJ18);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研究 (山东省法学会重点项目SLS(2015)F15)。
获奖情况:
论文《食品安全非监管保障措施的引入与规制》获2013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论文《房地产调控的经济法思考》获2006年十三省市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法律实务:
曾担挂职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从事过多年的兼职律师业务,有较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
社会兼职:
首届“山东省法律专家库”成员,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