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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道文教授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发表时间:2014-09-01 00:00:00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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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道文,法学博士,知名律师,山东政法学院教授,曾于2010-2013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科研工作:

研究方向主要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大气环境保护制度)、土地资源与住房保障法。发表论文共29篇,其中核心期刊以上22篇。其中,《论住宅权利社会保障立法的若干问题》一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相关学术观点被有关部门采纳推广。获得科研奖励四次,包括:个人专著《清洁空气立法研究》于2011年获得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并对我国大气环境保护立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011年获学校科研工作优秀奖;2012年获得校级科研成果三等奖;2013年获得校科研工作突出奖。获得四项科研立项,其中省部级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住房权语境下我国公租住房制度研究》、北京市科委软科学项目《我国清洁空气立法研究》和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教学工作:

承担了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国际环境法学等七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一直为优秀,名列所在教学单位前茅。三年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共27篇,其中有7篇论文获得优秀成绩。教学改革方面,主持两项校级教改项目《国际经济法多媒体教学改革》和《大班教学环境下法学教学改革》,主持建设一项校级精品课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参与三项省级精品课程:《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学》,参与省级教改项目《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研究》。教材建设方面,参与十部教材编写工作,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家及规划教材)、《商法、经济法》等。

社会任职:

担任了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会委员、山东省民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济南市律师协会环境法委员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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