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鲁政院〔2022〕97 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贸易法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于万涛
副组长:王晓瑜
组 员:马娟、王文博、王龙、朱凌云、高文、赵一平
经济贸易法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