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鼎山法学(案例)沙龙第64期公告

来源: 发表时间:2021-03-30 16:30:34字体大小:

GL_logo.wmf鼎山法学(案例)沙龙

64

报告主题:“不公平高价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探讨

报 告 人  刘君玮  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陈文静  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主 持 人  吴林霞  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评议嘉宾 

赵跃程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反垄断局  一级主任科员

崔云芳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反垄断局  一级主任科员

  杰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  一级主任科员

刘万啸 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

綦书纬 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竞争法治研究院院长、法学博士

刘新虹 经济贸易法学院副教授、竞争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燕 商学院教师、竞争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

 

    202141    18:30--20:30

    :致远楼404学术报告厅

 

64期沙龙内容简介

“反垄断”乘时代浪潮作为社会热词屡被提及,由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公布的执法案件知:截止到2021329日将“不公平高价”纳入处罚理由的垄断案件共7起。

本次沙龙以“山东三公司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垄断案件被罚逾3亿”案例为引,讨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已有《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价格的情况下,“不公平高价”是否需要被纳入《反垄断法》之视域?需要发动《反垄断法》规制高价吗?

另外,药品作为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广受关注,自2015年开放药品定价以来,原料药领域的垄断案件层出不穷,且较多因“不公平高价”受罚。值得思考的是:如何认定并规制以“原料药”为代表的特殊市场领域的“不公平高价”?此类案件层出不穷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社会问题?

为回答以上问题,我们诚邀您讨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反垄断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不公平高价”怎样认定?如何规制不公平高价?

原料药市场“不公平高价”如何规制?世界上其他国家是怎样的态度和模式?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各抒己见!   

 

主办单位:            经济贸易法学院

研究生处

山东政法学院案例研究院

承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竞争法治研究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E-mail:jjmyfxy@sdupsl.edu.cn
版权所有: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