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山法学(案例)沙龙
第53期
报告主题:销售没有获得批准文号但对人体健康或生命有正面作用的药品是否构成犯罪?
报 告 人:耿春雨 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齐永正 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主 持 人: 亓立杰 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评议嘉宾: 徐贵一 教授、张爱艳 教授
时 间:2019年4月30日 14:00--15:30
地 点:致远楼404学术报告厅
第52期沙龙内容简介:
一部《我不是药神》让2015年“陆勇案”又重回大众的视野。许多廉价仿制抗癌药品并没有在国内获得销售批准文号,这让许多患者为了“救命”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各种途径购买所谓的“假药”。销售没有获得批准文号但对患者治疗有正面作用的药品的行为,是否属应被《刑法》追诉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难题。
本期沙龙将从构成犯罪或者支持无罪两种对抗观点出发展开激烈讨论,赶快参与我们,来一场精彩刺激的头脑风暴吧!
主办单位: 经济贸易法学院
研究生处
山东政法学院案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