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推动学风建设,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特在我院设立“金诚同达奖学金”,用以褒奖勤奋好学的优秀学生,激励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关于申报金诚同达奖学金的通知》要求,严格标准、条件、程序,我院评选出了“金诚同达奖学金”十位获奖者:
2017级(经)1班:刘本田、代潇潇
2017级(经)2班:王琛琛
2017级(经)3班: 王爱帆
2017级(经)4班: 刘淑秀、纪婕、牛静婷、宋云煦
2017级(经)5班:张雨欣
2017级(经)8班:张明羽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三天(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经济贸易法学院金诚同达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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