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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法学院与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来源: 发表时间:2026-11-06字体大小:小中大

为促进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务深度融合,11月4日,经济贸易法学院与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暨教师培训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致远楼404会议室举行。经济贸易法学院党委书记于万涛,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会丽、杜太立出席活动,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晓瑜主持活动。

座谈会上,于万涛对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院育人工作表示诚挚感谢。他介绍了学院近年来在人才培养、校企地协同育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等方面的建设成效,重点阐释学院立足涉外法治特色办学优势,深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积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探索实践。他表示,希望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搭建专业化法治教学和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和实务实践能力,共育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张会丽介绍了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业务布局和发展理念。她表示,律所十分重视本次校所协同育人合作机遇,将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优势,为学生专业成长搭建良好通道,与学院同向发力,共同为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双方共同签署实践教学基地暨教师培训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协议书,并为基地揭牌。

与会人员围绕学生实习实践、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师资交流等具体事项进行了务实交流,达成多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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