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双十一前后,一波购物狂潮即将掀起。在每年的双十一购物活动中,各大电商平台交易额纷纷打破纪录,为中国GDP增长提供巨大助力。但是在这繁华表象之下却有部分商家将那些劣质货品掺杂其中进行出售,甚至提供不全面的信息诱使学生群体去购买。为抓好关键时间节点,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经济贸易法学院律政先锋于11月10日在致远楼教室401开展“聚焦双十一,网络购物”主题讲座活动,经济贸易法学穆虹老师、闫丽老师及2020级部分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
首先穆虹老师为大家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穆虹老师着重从网络餐饮服务、直播间虚假宣传、直播间的食品经营资质等问题为同学们做了详细介绍。
然后,闫丽老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中关于网络购物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同学们作了讲解。并结合最近比较热门的李佳琦直播间的价格高于官方旗舰店的典型案例做了详细的介绍,就一些重要知识点和细节进一步加以阐述。比如: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维权的途径等等。
闫丽老师提醒大家,作为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要了解交易规则、留好维权证据。要做到不“贪”;了解商家的规则,做到不“惑”;了解交易的程序,做到不“晕”;了解维权的途径,做到不“怕”并提醒同学们在购物中要学会理智消费,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济贸易法学院律政先锋利用“双十一”购物风潮前这一关键时间节点举办的讲座活动,提高了同学们网络购物过程中辨别和规避诈骗风险的能力,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同学们树立了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