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涉外法治实验班(以下简称“涉外法治实验班”)是为适应“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面向法学专业学生设立的特色教学班。涉外法治实验班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托,通过深化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和教学过程改革,培养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法治实验班于2020年9月正式开班,现已招收两届学生。
1.培养目标
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国际化的涉外法治人才。通过特色鲜明的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所需要的,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素质和崇高的法治精神,具备高尚的职业情操,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
2.专业特色
(1)涉外法治实验班设置专门人才培养方案,从三个方面强化课程体系,加强涉外人才必备素质的培养。其一,在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中均设置了特色专业模块作为必选课。其二,在通识必修课中强化了英语课程,增设了英语口语、英语拓展课程。英语口语课程由外教单独授课,英语拓展课程则通过协商竞争的方式与社会专业机构合作,完全围绕境外留学的语言需求设置课程。其三,人才培养方案还要求学生在大三之前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境内外学习交流项目。
(2)强化外语的教学。在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中的必选课模块实施以英语教学为主的外语教学,开设全英语教学课程;增加英语拓展课程,提升学生英语水平。
(3)增强实践教学。将专业集中实习调整为日常实习积累,依托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等机构,组织学生参与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等法律实践活动。依托法律诊所教育中心与各实践实训基地,将实习活动与诊所实训课程进行有机融合。
3. 师资队伍
全校统一调配法学和外语专业的优秀师资承担涉外法治实验班的课程授课、专业实践、学业指导以及学术交流等各项工作。
我校法学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50余人,其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85%以上,兼任律师、仲裁员、调解员的“双师型”教师达50%以上,建有3个省级教学团队。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6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全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4人,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4人。同时还拥有大量海外留学背景的老师。
刘万啸,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石龙,纽约大学心理学硕士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
刘敏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
胡枫,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商法学硕士
韩雪华,中央民族大学英语、法学双学士
韩国梨花女子大学法学博士
法学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日本名古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种林,法学副教授,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
张爱艳,法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李燕,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李珂丽,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意大利罗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4.主要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职业伦理等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及世界贸易组织法(英语)、国际法案例研究(英语)和国际商事调解与仲裁(英语)等特色英语教学专业课程。
5.办学效果
(1)配备专门的高水平教学管理团队。2020级和2021级实验班由高文老师(英语硕士、博士在读)和党总支副书记王晓瑜老师担任班级辅导员,由长期在国外名校留学的石龙博士担任班主任,学院院长唐倩、副院长刘万啸、教学科研秘书胡枫老师和石龙博士担任学业导师,全程把控实验班的发展情况。
(2)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校外学习机会和条件。
组织实验班参与各项学术活动,包括参加“一带一路”法治服务(泉城)高峰论坛、参加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暨海峡两岸关系法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座谈会等。受疫情影响,2020级学生无法出境学习,学院便利用暑假时间,带领20级同学开展“‘一带一路’沿黄西部行”游学活动。
(3)学生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
2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乔一迪(二等奖)、刘小润(三等奖)、潘子怡(三等奖),2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李林蔚(二等奖)、乔一迪(二等奖)、潘子怡(三等奖)、刘小润(三等奖)。
6、招生与录取
学生报到前,从学校录取的当年法学专业新生中择优选拔。
(1)报名条件
①本科毕业后有申请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研究生的意向;
②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③了解并接受实验班的人才培养方案。
(2)选拔程序
①发布招生方案,接受报名。
②报名资格初选审查。
③选拔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组织面试。
(3)报名时间与方式
当年新生开学前,具体见涉外法治实验班招生方案。
(4)咨询电话:0531-88599888,88599859,8859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