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种林,法学教授,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首届“山东省法律专家库”成员。现主要从事破产法、环境法、国际私法、法律适用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出版外文专著两部,主持和参与了多项省部级课题。
主要教育和工作经历
1.2013.9~至今,山东政法学院 教师;
2.2008.9~2012.12,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
3.2007.9~2008.7,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学硕士(欧盟法);
4.2006.9~2007.7,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学硕士(债法);
5.2001.9~2004.7,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院长助理。
主要研究领域
破产法、环境法、国际私法、法律适用等。
主要科研成果
论文:《论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和法律适用》(《当代法学》2007合著);《法国破产管理人和债权人代表行会简介》(《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2010);《Les conditions de l’inscription sur la liste professionnelle des syndics de faillite en droit chinois》,(«Revue des procédures collectives», Juris Classeur-LexisNexis,2013, );《Main issue the management of the debtor's estate and the best way of running the debtor's business by the Administrator in China's new Enterprise Bankruptcy Law of 2006》(《Revue Juridique et Economique Europe- Chine》, 2011); 《法国破产管理人报酬制度对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启示》(《破产法论坛》2012);《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法比较研究》(《法律方法》2014);《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中欧比较研究》,(《政法论丛》2015年);《法国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研究》(《判解研究》2016年);《发展中的法国困境企业法》(《破产法信札》2017)
专著:法文专著《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PAF2014年);法语专著《中法比较视角下的-中国审判独立研究》 (PAF2015年);《中国商法》(Editions Larcier2013年)
承担课题
主持研究:中法指导性案例制度比较研究与借鉴(山东省法学会课题); “蓝色经济区海洋生态刑事保护的对策研究(山东省法学会课题);司法解释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研究(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课题);“僵尸企业”处置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山东省软科学课题)。
获奖情况
博士毕业论文《破产管理人制度中法比较研究》被大陆法基金会(Fondation pour le droit continental)评为2013年度优秀博士论文;专著《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获2015年山东高等院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法国欧亚中心 (Centre France - Asie)奖学金获得者;法国外交部艾菲尔杰出奖学金(Le programme d'excellence Eiffel)获得者;中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历下区“首善之星”;济南市“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泉城特聘专家”。
法律实务
在法院工作多年,从事兼职律师业务,有较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社会兼职
全法中国法律和经济协会副会长、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山东省法学会企业重整与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