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应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山东政法学院种林副教授参加滨州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并就破产管理人制度的适用与完善作了专题讲座。滨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卫国主持会议,邹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国,各县市区法院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及破产审判法官参加会议。
种林就破产管理人发展的历史、现有法律规定适用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我国破产管理人基本理论问题、破产法修改中的重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指出应更好地发挥破产管理人在服务滨州高质量发展全局、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中的作用,希望建立协同高效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加强市校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