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对希望工程重要寄语精神,着眼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大局,团省委、省青联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决定在全省推开“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
经济贸易法学院团总支书记李昕老师向我院领导做了专项工作汇报,同时根据团省委文件精神和校团委相关工作指示,迅速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宣传、大力发动。经济贸易法学院团总支向我院师生、校友们详细介绍“希望小屋”项目,发动组织“希望小屋”筹捐活动,希望大家能够献出爱心,助力“希望小屋”建设。
我院师生在了解到“希望小屋”项目后,纷纷踊跃捐款。在院领导和广大师生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已成功完成“希望小屋”项目的第一轮和第二轮募捐活动。感谢各位老师、同学们、校友们伸出援助之手,献出点滴爱心,点亮希望,用爱护航。
我院2002级经济法一班毕业生孙淼,时任经济法一班班长、法律三系团总支宣传委员。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多次获得各项荣誉称号。就职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山东黄金阿根廷代表处副主任(法务负责人)、阿根廷安第斯太阳矿业公司法务总监。我院2002级经济法一班毕业生梁帮辉,现系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孙淼、梁帮辉两位毕业生在收到李昕老师转发的信息后,分别第一时间为“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捐款1000元。他们表达了对贫困儿童教育的支持和对母校的感恩,他们表示:“母校如有需要,我们必到。”
涓涓细流终成大海,点点星光照亮苍穹。时隔数载,往届毕业生心念母校,关注母校活动动态,积极奉献爱心,关爱贫困儿童成长。我院此次“希望小屋”项目募捐收到了很多往届毕业生的支持,感谢往届校友对“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的大力支持。